蕪湖專業(yè)的婚介所費用多少,愛情是永恒的話題,愛心是緣分的基地,有愛有TA才有家。
“相人無數(shù)”卻屢遭“貨不對板”小花(化名)花了3萬元購買了婚介套餐,在接受服務后叫苦不迭。她告訴記者:“‘紅娘’在一年內(nèi)給我安排了30多場相親,卻沒有一個成功的,甚至連第次約我吃飯的男生都很少,我是不是遇到了婚托?”記者采訪了多位購買過婚介套餐的消費者,發(fā)現(xiàn)很多人都有小花這樣的困惑,卻苦于和每個相親對象都只草草見過一面,很難舉證對方是婚托,所以在服務期滿后就會不了了之。小花向記者吐槽:“我的長相和條件都還可以,婚介所安排的相親失敗率也太高了吧!還有,‘紅娘’給我介紹的一些男生明顯不符合我初的要求,純屬湊數(shù)!”
“大爺,您消消氣!您消消氣!”一位中年婦女上前陪著笑臉,“對方資料當時我們也仔細核對過,人家拿著離婚證復印件來的,我們沒想到這也能有假。這都怪我們審核不嚴,我們對不住您。您找老伴這事包在我們身上,這個不成,還有這老些更好的可以選擇,您再瞅瞅我們這堆資料……”見我在門口“遛狗”徜徉不走,中年婦女不無惕地瞅了我一眼,我只好轉(zhuǎn)過臉去看狗。她走過來帶上了玻璃門,我有點不好意思,信步離開了。散步途中,我似乎明白了一點,現(xiàn)在養(yǎng)著這些實體婚介所的,大部分都是那些社交面非常狹窄,又不會上網(wǎng)的中老年人,他們退休之后生活無憂,但是缺少陪伴和關愛,就希望通過婚姻中介所,幫著找一個理想的夕陽伴侶,共走后一段人生路。
近,人們將其奉為“文藝青年”的戀愛故事而津津樂道。男主角對女主角說:“這世上結婚的夫妻,都會慢慢忘記戀愛的感覺,大家不都是如此嗎?”在長沙城的北邊,有一家掛著大紅色招牌的婚姻介紹所。每天都有不少未婚男女這家婚介所,希望通過介紹,能步入理想中的婚姻。有人經(jīng)歷家暴,希望找個月薪一萬的上班族“一起過日子”。有人離婚后還渴望愛情,認為“年齡不是理由”。還有十歲出頭的年輕姑娘希望“早做打算,再拖下去就來不及了”。他們的信息被收集、登記,按照老一輩的觀察和經(jīng)驗,為他們匹配合適的對象,再安排見面。人們在這里尋找婚姻的入口,但“愛情”似乎是個稀奇的詞。
對此,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、副秘書長雷明光表示:“婚介機構在宣傳時若以謊稱可以介紹‘高富帥’‘白富美’的方式,誤導消費者購買高額套餐,可構成虛假宣傳?!蔽覈鴱V告法規(guī)定“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(nèi)容,不得欺騙、誤導消費者。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(nèi)容的真實性負責”。面對婚介所高昂的套餐價格,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雙慶并不驚訝。他告訴記者,他曾辦理過一起“天價婚介服務”案,案涉婚介所讓“高端客戶”繳納上百萬元的婚介服務費。在這一問題上,雷明光說:“婚介機構作為市場經(jīng)營主體,理應受到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的監(jiān)管?;榻樘撞投▋r不能‘任性而為’,相關部門應該予以規(guī)制。并且,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(guī)定,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?;榻闄C構應當對不同套餐的價格明確公示,詳細列明服務內(nèi)容,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?!?/p>
“相人無數(shù)”卻屢屢遭遇“貨不對板”,婚介所介紹的相親對象信息真實性有保障嗎?對此,記者采訪的幾家婚介機構均表示“會員信息真實,簽約會員需要提供、學位證、房產(chǎn)證、銀行流水證明等材料進行核驗,會通過法務部門審核資料,并與公安機關聯(lián)網(wǎng)進行核查,確保相親對象身份真實”。某婚介特別表示,若會員交往后發(fā)現(xiàn)對方信息造假,會要求身份造假的一方賠償,并將賠償金直接交給受欺騙的會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