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正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發(fā)生產(chǎn)的CHO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試劑盒利用Taqman熒光探針原理,定量檢測各種生物制品及藥品的中間品、半成品和成品中殘留的CHO宿主細胞DNA,檢測試劑盒具備檢測快速、操作簡單、特異性強、檢測靈敏度高、能防止PCR產(chǎn)物污染等特點。蕞低檢測限可以達到fg級別。試劑盒配套有CHODNA定量參考品,已溯源至國家標準品。產(chǎn)品檢測方法可溯源至中國藥典方法,通則〈3407〉。南京正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發(fā)生產(chǎn)的E.coli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試劑盒利用Taqman熒光探針原理,定量檢測各種生物制品及藥品的中間品、半成品和成品中殘留的E.coli宿主DNA,產(chǎn)品具備檢測快速、操作簡單、特異性強、檢測靈敏度高、穩(wěn)定性好、能防止PCR產(chǎn)物污染等特點。蕞低檢測限可以達到fg級別。試劑盒配套有E.coliDNA定量參考品。產(chǎn)品檢測方法可溯源至中國藥典方法,通則〈3407〉。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定量分析。泰州HEK293T細胞殘留DNA檢測產(chǎn)品
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:實時熒光定量PCR法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的原理和方法:實時熒光定量PCR是基于PCR擴增時,在加入一對引物的同時加入一個特異性的熒光探針,產(chǎn)物的增加可以通過熒光信號指示,通過實時監(jiān)控PCR體系中的熒光信號,對樣本中初始模板進行定量分析。實時熒光定量PCR可實時檢測產(chǎn)物的生成量,通過加入已知濃度的標準樣品繪制標準曲線,然后根據(jù)待測樣品在標準曲線中的位置推算初始模板的濃度,從而達到檢測宿主細胞殘留DNA含量的目的。南京E1B殘留DNA檢測特點畢赤酵母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試劑盒。
用qPCR法進行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時,出現(xiàn)擴增效率超出標準要求(低于83.3%或高于110%)的原因有哪些?①設計的引物探針不適用:重新分析靶標序列進行設計。②標曲濃度設定太高,超出標曲線性范圍:對范圍進行驗證,選取合適標曲范圍。③人員操作問題,如稀釋錯誤、制備過程震蕩時間過長等:人員上崗前應接受多面培訓并做到熟練操作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。④移液器未校準或品質問題導致量取不準:定期對移液器進行校準并選擇好品質移液器。
宿主細胞殘留DNA是指可能出現(xiàn)于生物制品中由宿主組織細胞產(chǎn)生的DNA片段或更長分子。目前,生物制品常用宿主包括:哺乳動物細胞系中的幼倉鼠腎細胞系、中國倉鼠卵巢細胞(CHO)、非洲綠猴腎細胞(Vero)、小鼠骨髓瘤NS0細胞系、人胚腎細胞系(HEK-293)、酵母菌和大腸桿菌等。重組蛋白藥、抗體藥、疫苗等生物制品由連續(xù)傳代的微生物或動物細胞生產(chǎn),雖然經(jīng)過復雜的純化工藝,但產(chǎn)品中仍可能有宿主細胞殘留DNA。殘留的宿主細胞DNA一般有相同的基本結構單位,但存在的長度和形式各異,它們均可導致傳染性、致ai性、免疫原性和突變性等風險;鑒于上述風險,國內外監(jiān)管部門分別出臺了相應的指導原則并提供了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的方法。如何高效完成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?
各國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機構對生物制品中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的要求:各國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機構對生物制品中宿主細胞殘留DNA的態(tài)度謹慎且明確,要求各制藥企業(yè)建立詳細可行、靈敏度高的檢測方法,用于驗證藥品的純化過程可以去除殘留DNA,并對終產(chǎn)品的產(chǎn)品放行嚴格把關,避免攜帶外源DNA的藥品流入市場。與此同時,殘留DNA的檢測方法也在不斷升級和改進,研究者們旨在能夠更精確更快速地檢測含量較低的宿主DNA。我國對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的規(guī)定:鑒于外源性DNA對機體的潛在危害,自19世紀末,我國藥品相關機構,如衛(wèi)生部、國家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等頒布的一系列文件中都對殘余細胞DNA有明確的規(guī)定?!度擞弥亟MDNA制品質量控制要點》中要求必須用敏感的方法測定來源于宿主細胞的殘余DNA含量,這對于用哺乳動物傳代細胞(轉化的細胞系)生產(chǎn)的制品尤為重要,一般認為殘余DNA含量小于100pg/劑是安全的,但應視制品的用途、用法和使用對象而決定可接受的限度。美國FDA對Vero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的要求。杭州E1B殘留DNA檢測公司
HEK293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試劑盒。泰州HEK293T細胞殘留DNA檢測產(chǎn)品
美國藥典(USP)對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的規(guī)定:美國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(FDA)發(fā)布的指導原則中指出生物制品宿主細胞DNA殘余限度不得超過100pg/劑量,對于大劑量的如單克隆抗體的生物制品,根據(jù)其殘余DNA來源及給藥途徑,DNA殘留量可放寬至10ng/劑量。《美國藥典》(USP40-NF35)通則<1130>收錄了3種外源性DNA殘留量測定的方法,分別為DNA探針雜交法、閾值法和實時定量聚合酶鏈式反應(PCR)法。
歐洲藥典(EP)對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的規(guī)定:歐洲藥品管理局指出需要對連續(xù)傳代哺乳細胞殘留DNA的去除過程進行工藝驗證,旨在確認去除殘留DNA的主要步驟,并確保此工藝程序可以將終產(chǎn)品中的殘留DNA控制在允許范圍[4]?!稓W洲藥典》(EP9.3)通則規(guī)定的生物制品殘留DNA限度大多為不超過10ng/劑量,但對個別疫苗的殘留DNA限定標準更嚴格,如甲型肝炎滅活疫苗中的殘留DNA不得超過100pg/劑量,乙型肝炎疫苗中的DNA殘留量不得超過10pg/劑量。 泰州HEK293T細胞殘留DNA檢測產(chǎn)品